壹傳媒交易 先平面、後電視

香港壹傳媒集團昨天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公告台灣壹傳媒媒體業務出售案,韓國泡菜,買賣雙方簽署了「印刷業務」和「電視業務」出售的兩份協議;電視業務買賣協議,特色美食,須待印刷業務買賣協議的所有先決條件達成後才能完成,泡菜料理,但印刷業務買賣進度不受電視買賣影響。
協議中也註明「終止條款」:當印刷業務交易「基於任何原因」在此協議簽訂後四個月內未能完成,台中行銷達人,任何一方可終止印刷業務買賣。交易的金額上限為新台幣一百七十五億元,速食料理,可能因為其他支出而減少給賣方的金額。
換言之,必買年貨,整起台灣壹傳媒交易「先平面、後電視」,租車公司,且從簽定合約起四個月內若無法完成印刷媒體交易,整起交易案可能告吹,賣方需全額退款給買方。不過,雙方若能同意延展交易時間,不受四個月期限影響。
根據公告,平面業務的賣方為控股公司DGL,賣出Amazing Sino及Ideal Vegas股權(分別持股台灣蘋果日報和壹周刊)給Global Professional、Newwing、Lucky Bell及龍寶等四家公司,Global Professional的負責人為王文淵,Newwing的代表是旺中集團總經理蔡紹中。
電視業務的賣方為壹傳訊、Max Growth,賣出台灣壹電視股權給華亞、勇信、中諒及成昌四家公司,其中中諒負責人是中信辜家少東辜仲諒,華亞代表則為王文淵。
台灣壹傳媒交易案一波三折,原本計畫在十一月廿七日簽約,但因為買方之一的中信辜家少東辜仲諒被金管會要求限制持股而延後,在十一月廿七日在澳門簽約時,也一直傳出沒有簽訂正式合約,而是協議,只宣布從原本三大股東中信少東辜仲諒、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增加了龍巖集團與台灣人壽兩家業者,但卻沒有公布交易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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