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惹議/選手困在國內 哪來台灣之光

全國划船錦標賽目的是選出國手,跳蚤市場的最後告別,代表台灣為國爭光,二免放榜 缺額達七千多,部分縣市教練團卻傳出要將好選手留在國內,何超儀「無限春光」18招打開情慾自覺,較好取得獎金,不禁讓人質疑,「選拔意義何在」?
台灣體育環境長久以來呈現「畸形」現象,學校培育選手,一定要得名,縣市政府才會提供獎金。南投縣發展的體育項目雖少,但靠著師生們的熱情,培育出不少好手。
但將好手留在國內競賽,竟只為了「領獎金」,目光如豆作為,平白讓好選手無法在國際舞台發光發熱,損失的何止選手?
曾出國參賽選手說,出國比賽才能見證自己的實力,雖然不一定會得名,最起碼可以瞭解「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修正自己的弱點。
運動選手所求榮譽與難得經驗,絕非只有「獎金」可以衡量。國外選手在國際賽事中都精銳盡出,也從沒聽過「保留好手在國內」。
國內如此行徑,豈不是大開運動倒車?
如此困在國內,哪來台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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