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盜版光碟「打工」 兩少年挨告

簡姓、何姓高職生暑假打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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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夜市賣盜版光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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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上違反著作權法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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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供稱是在網路看到廣告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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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分別裁定假日輔導和保護管束。檢警查出僱用他們的是魏姓男子(4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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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判他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律師潘維成指出,

著作權申請

,賣盜版光碟除了刑責,

商標規費

,還可能面對發行商的求償,

商標權

,甚至會「禍延」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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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打工千萬要小心。桃園地院少年法庭調查,簡姓和何姓學生前年暑假時,到夜市打工,幫忙販賣盜版光碟,每張光碟只賣30元,由消費者自行將硬幣投入錢筒,他們負責顧攤子,收取錢後再交給老闆。2人被警方查獲時,老闆落跑,2少年每天賺不到500元,卻吃上違反著作權法官司。少年法庭審理時,2學生承認是網路上看到廣告應徵,收入依售出光碟數量計酬,因為工作輕鬆和想賺學費才打工,「不知道會犯罪、下次不敢了」。法官以2名學生違反著作權法,其中簡姓學生有傷害紀錄,裁定保護管束,何姓學生是初犯,裁定訓誡和假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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