摻油退貨限購買期 北市府將介入

食用油摻假事件爆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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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衛福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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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賣場通路也全面配合退貨。但議員清查7大賣場通路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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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均限定須在2個月內購買才可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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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般民眾至賣場購物習慣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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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市府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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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放寬限制。
北市府法務局長蔡立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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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內會與各大通路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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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只要有發票、商品就應退費;至於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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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應比照紙本。
議員戴錫欽近日清查國內包含家樂福等7大賣場通路,發現包含家樂福、愛買、松青、台糖4大賣場,都僅限要2個月內購買物品才可退貨;大潤發則限定6個月內購入才可退。
而全聯社持電子發票的消費者更慘,限定購買期間1個月內產品才可立即退款,否則購買時間超出期限,要經半個月審核期,才能知道能不能退貨成功。
戴錫欽昨天在議會質詢時表示,胖達人案中,只要有收據就可以退費,何以到賣場退油卻限制這麼多?市府為什麼沒有介入協調,確保消費者權益?
郝龍斌表示,通路受理民眾退摻假食用油,期限不應是重點,應一視同仁,市府會介入協調。
蔡立文則解釋,退油未比照胖達人案處理,主要是因這些賣場僅提供通路販售,本身並非製造者,但同意即使如此,也應與製造商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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