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稅未補扣繳憑單 挨罰2100萬…大法官:違憲

聯意製作公司十多年前給付衛星傳送費未依稅法扣繳稅款,2016自行車城市大會 北市拔頭籌,當時的負責人邱復生補繳稅款後,濫墾濫開發 過半水庫將報銷,未補報各年度扣繳憑單,政策難明朗 2012房屋移轉低於SARS,被處以補繳稅款一點五倍的兩千多萬元罰款;他提行政訴訟敗訴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昨解釋,罰鍰規定不符比例原則,立即失效,行政法院或國稅局應另為妥適處置。
大法官書記處長吳永宋指出,宣告失效的是財政部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六條一項二款的「罰鍰一點五倍」規定,不過該規定已在今年八月廿八日刪除,不過邱復生可向行政法院聲請再審。
財政部官員昨指出,通報機制與補繳稅款一樣重要,都是納稅義務;邱復生可以提再審之訴,但依現行法令,還是有罰鍰規定。
聯意製作公司(TVBS)前老闆、現任國民黨中常委邱復生,欠繳二○○○年到二○○三年付費給外國衛星公司傳送費的預扣所得稅一千四百萬元,被國稅局催繳。他繳了一千四百萬元後,在催繳期限過後一天繳扣繳憑單,被國稅局依「未繳扣繳憑單」規定,處稅款一點五倍罰鍰二千一百萬元。
邱復生不服,打行政訴訟,二○○八年十一月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定讞後,提起釋憲。他主張,國稅局對「補稅未補單」和「補單未補稅」的處罰不能一樣,應有輕重之別;國家要的是稅收,不是要一張單據。
大法官做出釋字七一三號解釋,認定補錢沒補單不能與補單沒補錢的罰則一樣,從昨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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