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斯里蘭卡憲政危機 台灣半總統制也有隱患

斯里蘭卡總統席瑞塞納罷黜原總理威克瑞米辛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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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任命強人領袖拉賈帕克薩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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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政治危機。 (美聯社) 分享 facebook 「印度洋上的明珠」斯里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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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爆發史上最嚴重的憲政危機。總統將總理免職、解散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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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任命前總統為新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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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原總理不願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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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總理鬧雙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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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也停擺;政治變局牽動中印在此地的勢力消長,更引起各方矚目。我國憲政體制與斯里蘭卡同屬總統權力優勢的半總統制,其憲政危機並非偶然,問題只是在何時引爆而已,我們似可有所借鏡。 斯里蘭卡最早受大英國協殖民影響,採行議會內閣制,此種虛位元首內閣制在一九七二年轉為共和國體制時仍沿用。儘管我國憲政體制源起不盡相同,但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下的體制,同樣具內閣制精神。斯里蘭卡在一九七八年轉型成總統直選的半總統制,成為亞洲第一個採行半總統制的國家,也是當時在歐洲以外最先實施此種制度的國家。我國在上個世紀末踏上半總統制道路,與斯里蘭卡都受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經驗不同程度的影響。斯里蘭卡一開始便偏向總統權力甚大的「總統議會制」,國內多稱其總統為「行政總統」。總統可單方面解職總理職務,可是未受到有效制衡;加上族群分歧和衝突,難以建立成熟的憲政傳統。歷來有識之士呼籲修改憲政體制,也多次局部修憲,而大部分競逐總統職位者多主張削弱總統權力,或廢除行政總統,但他們當上總統後,多未能履行承諾。二○一五年現任總統席瑞塞納藉第十九次修憲案,將「總統議會制」轉為相對總統權力不那麼大的「總理總統制」,取消總統可以解職總理職務之設計,總統任期由六年改為五年,並回復總統僅得連選連任一次之規定。這次憲政危機引爆點是總統開革總理,並任命前總統出任新總理。事實上,總統和總理所屬兩大黨共組聯盟之政府,矛盾叢生,雙首長間的衝突已持續一段時間,總統只是在等待關鍵時刻給予總理致命一擊。但更根本因素是長期憲政運作埋下,各方對總統權力和體制定位各執一詞。因此,儘管刪除總統單方面解職總理的條文,並限縮若干權力,但長久以來的憲政實踐結果,可能導致總統主觀上不認為他不再具有這樣的權力。當然,他也想以政治實力一搏,自信可壓制總理及其所屬政黨,並爭取議長的支持。但議長表態支持原總理,憲政僵局並未化解;而新總理蓄勢待發,總統也很難退縮。這次憲政危機,不論結果如何,憲政秩序和政治元氣已然大傷。我國憲政運作比斯里蘭卡穩定,但半總統制並非完善,甚至存有隱患,應在適當時機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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