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提高租稅負擔率 三招落實

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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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我國租稅負擔率從13%提高到15%;他特別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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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在意的是稅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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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以擴大稅基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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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稅收得以隨經濟成長而增加。蘇部長似乎是近年來第一位敢明確對社會宣示「加稅」目標的財政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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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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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讓人為他捏把冷汗。近30年來各級政府財政捉襟見肘,赤字連連,債台高築,未償債務餘額超過6兆以上。欲維護政府財政健全,首須設法償還債務;欲償還債務,首須減少財政赤字;欲減少赤字,首須確實履行開源節流措施。惟開源將增加人民負擔,節流則影響政府服務效能,不論開源或節流固然皆可達降低赤字之效,但政策上孰輕孰重,財政部應掌握收支結構特色與赤字發生根源,妥為研析與判斷。 我國從1990年後,財政狀況出現結構性的變化,收支失衡問題更加惡化。然而,為解決赤字,究應採增加收入(開源)或減少支出(節流)手段,一直是個困擾。或許可透過政府歲入與歲出因果關係的檢驗來做探討與判斷。根據實證分析,我國近30年的歲出皆非常明顯的呈現單方且正向影響歲入的結果,這表示若政府單方削減支出,則國家財政收入也會隨之減少,從而使得改善赤字的效果大打折扣。換言之,要解決現階段赤字問題,財政部的職責(開源)比行政院主計總處(節流)更為重要且有效。為長遠規劃擴大稅基事宜,蘇部長提出三大改革方向:其一,通盤檢討綜所稅扣除項目與金額,合理化調整扣除制度;其二,配合全球網路交易蓬勃發展,重新檢討數位經濟課稅;其三,運用大數據分析研究經濟活動,協助掌握新稅源。同樣是擴大稅基,前二者著重的是對現行既有稅基的檢討,將漏失或被侵蝕的稅基彌補回來;最後一類則是針對新經濟行為,開拓潛在的新增稅基,其意義與隱含的挑戰與前二者截然不同。首先,有關全面盤點綜所稅扣除額方面,其中個別扣除部分,除應增加一些能切實反映社會需求的新扣除項目(例如長照費用)外,亦應同時檢討既有個別扣除金額與方式的合理性。前者如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上限27萬元,以年率2%計算,納稅人存款須高達1,350萬元以上,才得以全額享用,似乎過於圖利高所得者;後者則如列舉扣除額中之購屋借款利息,雖規定每年扣除以30萬元為限,但因「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使得有儲蓄又有購屋借款的高所得者,最多可享受最高達57萬元的扣除,完全違背了當時規定此二扣除項目須相互抵銷的立法原意。財政部應修法將之改正為,「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限額內』減除」。至於整體扣除部分,則應大膽採用「扣除總額上限機制」,以改善稅負分配公平性並增加財源。其次,隨著數位經濟活動益發熱絡與多樣,對以實體交易為設計基礎的傳統課稅制度,構成巨大的衝擊與挑戰。歐盟2018年曾提出改革方案,主要有二,一為重新建立一可以充分反映使用者貢獻度(user-based)差異的公司所得稅制,另一為強化現行稅制對某些常見的逃漏稅數位經濟活動之課稅效果。後者雖然只是個補救措施,卻較為務實,值得財政部列為優先選項,儘速全面盤整各種數位經濟活動並依逃漏稅嚴重程度列出改革順序,取消網購進口2,000元以下免營業稅即是好的開始。最後,大數據時代來臨,財政部擁有最完整的所得、交易、財產等課稅資料,若能活用,不但可相互勾稽、防止逃漏,更能開拓新稅源。為免流於空言,財政部應為此特別編列專款預算,結合財稅學者、大數據分析專家與財政資料中心共同合作,致力追蹤經濟活動的細節脈絡,進而創造出能擴大稅基掌握稅源的新課稅模式。若能如此,蘇部長射出的三支箭才有成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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