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投不成 護司法還沒完

波波 分享 facebook 「護司法公投」於第一階段順利達到法定提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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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至八月卅一日已確定無法在「公投併大選最後期限」前完成第二階段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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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緣於十一月底成案提交選民投票。對這結果感慨但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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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發起公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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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知在缺乏組織(如政黨的支持)推動、宣傳效果不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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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易衝過二階段連署。但此次連署仍具重大意義可與讀者分享。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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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馬英九前總統願意成為「護司法公投」案領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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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本公投增加媒體曝光,讓更多民眾得知此次公投的訴求。也非常感謝排除萬難參與第一階段連署的二七四二位支持者與工作人員,有你們方能走到今天這一步。其次,雖只走到第一階段連署,在第二階段鎩羽。然在提倡的過程中,能維持「議題」本身被大眾關注,就有其價值。這也是筆者發起公投的初衷之一:任何有助喚起國人重視司法公正之事,都值得。再者,雖公投不成,但絕不等於「護司法」行動結束。對懷抱讓台灣司法獨立、擺脫政治力關說的志同之士來說,亦累積了經驗。我們會持續使議題續燃、必要時再提公投,以促成「反妨害司法公正罪」立法為目標。前法務部長於五月說,已研議草擬「妨害司法公正罪」,以提高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如今草案條文呢?是否已列入優先法案呢?司法公正不受政治干預攸關全民利益,還請各朝野黨團督促!另外,去年十二月修訂的《公投法》要求應建置「電子連署」平台,然行政院中選會的建置進度卻緩慢無期,已影響公投甚鉅。其一,在繁忙E世代,提案公投的單位都還得在街頭巷弄「人工連署」;二來,連署送件後,再分送地方戶政事務所查核,浪費人力、時間。依當前科技,建置線上連署平台,讓公民藉自然人憑證連署,可大幅下降行政、戶政的查驗成本,且英國、日本等國都已實施電子投票,台灣卻連電子連署都尚未健全。中選會原規畫在明年三月一日上線,但因資安疑慮,不敢篤定確切完成時間。若中選會認為茲事體大,一年時間不足以完成兼顧國安防弊、公正有效的系統,至少也該完成電子公投確切時間表,莫以技術面尚未純熟為由一再拖延。下次全國性大選是二○二○年總統與立委選舉,二○一九年必又是一波各團體推公投連署的關鍵期。請問中選會,屆時能否使用電子連署呢?望政務委員唐鳳推動與督促,限期建成。雖「護司法公投」未順利成案,筆者堅信,時間站在能堅持道理的這方。若在總統大選前,執政黨仍未完成「妨害司法公正罪」立法,護司法公投聯盟仍會在中選會依法建置電子連署平台後,再啟公投提案。再次感謝願意為司法公正盡心力的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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