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陳明文兄陳明仁 爭取延任地震基金董事長

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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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向金管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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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董事長陳明仁再延任1年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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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送到金管會。今年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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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仁在立法院財委會接受立委黃國昌質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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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介入地震基金再保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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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已多次澄清絕非事實。地震基金人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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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備受關注。金管會表示,地震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之間所涉數百萬元的求償糾紛,目前已循法律途徑處理中。至於地震基金人事案,按照既定程序處理。 現任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是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的哥哥。民國103年,當時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核聘陳明仁為地震基金董事長。106年4月,陳明仁又經當時的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核聘續任董事長。本來董事長1任3年,但陳明仁在今年2月年滿65歲。依金管會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要點第12點及第12之1點規定,代表政府擔任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董事「不得超過65歲」。且若是由「政府核派」的財團法人董事長,若任期屆滿前年滿65歲,應於3個月內更換。不過,地震基金以陳明仁有處理國際貿易(國際再保險)事務的特殊業務需要為由,向金管會申請延任。顧立雄因而核准陳明仁延任1年,任期到明、2019年2月屆滿。但今年5月31日,陳明仁在財委會接受黃國昌質詢時爆料,顧立雄介入地震基金再保安排,他還說,地震基金的再保險經紀人「怡安」因為未能達成降費5%承諾,地震基金本來要求償,「但金管會不要我們追償」。陳的說法,隨即被顧立雄打臉。顧立雄說,金管會和他本人都從未要求地震基金不能求償,金管會關切本案,是基於「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不能中斷,再保險安排不能開天窗」。據了解,地震基金已在9月對怡安提起訴訟,證明金管會的確沒要求地震基金不能求償。金管會在6月應財委會要求提出書面調查報告,已完整解釋本案。近期卻有人將當時黃國昌長達34分鐘的質詢「剪輯」成一段5分多鐘影片,以「金管會主委政商勾結」為題在臉書上瘋傳,金管會為此在3天內兩度澄清,強調並未要求地震基金不得求償,本案也無利益衝突情況,臉書所傳並非事實。另外,陳明仁在5月31日接受黃國昌質詢時曾說,「我可以據實跟你(黃國昌)報告,當我跟你報告這個事情就準備說,我這個位子我不幹了」。但金管會上周已接獲陳明仁申請再延任1年的公文。今年5月31日,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圖左)在立法院財委會接受質詢畫面。右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中為地震基金總經理侯自維。聯合報資料照。記者陳柏亨/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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