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棄屍 邱合成更三審判死

邱合成、陳志仁綁架殺害印刷店老闆鄭玉欽棄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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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認定邱手段凶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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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後狡辯又五次誤導檢警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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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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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判處死刑;共犯陳志仁尚有教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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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無期徒刑。
死者的兒子得知判決結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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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家人希望邱、陳都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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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慰父親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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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會再上訴!」鄭的女兒曾在法庭上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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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法官判凶手死刑;鄭的兒子說:「適合他們(邱、陳)的不是監獄,是地獄。」
二○○九年十一月八日,有強盜等多項前科又失業的邱合成(卅六歲),與在監獄認識的獄友陳志仁(卅八歲)因缺錢合謀犯案;佯稱委託印名片,誘騙鄭玉欽外出,載往八德市山區綑綁,向鄭及他的家人勒贖十八萬元。
兩人拿到贖款卻未放人,反而將鄭載到林口山區綁在副駕駛座,用童軍繩繞頸十二圈勒斃再棄屍。
邱合成的律師表示,邱一審被判死刑,自認罪有應得沒有上訴,在看守所上吊自殺未遂,寫信給鄭的家屬致歉,確已悔改。
但更三審認為,邱合成前科累累,出獄後僅為十八萬元再犯殺人案,誤導辦案,等檢警蒐證齊全才認罪,毫無悔悟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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