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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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痛藥應遵照藥師指示及藥品說明書使用。 圖/RF123 分享 facebook 許多民眾感冒頭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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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會到藥局自行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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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5歲大叔頭痛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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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幾顆止痛藥沒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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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繼續狂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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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後後吞了17顆乙醯氨酚類的止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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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仍舊沒有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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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麻痺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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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還配了酒,結果馬上狂吐,緊急送醫急救後,急診緊急洗胃,才救回一命。健保署統計,2016年健保開立的止痛藥,多達9億多顆,但這個數量卻還不包含民眾自行購買的非處方止痛藥,顯示國人每年吃下的止痛藥遠遠超過9億多顆。 食藥署表示,國人常仰賴痛藥,相對出現不良反應的案例也多,平均1年會有200多件因吃了止痛藥出現的不良反應通報,例如皮膚紅腫、腸胃不適、惡心嘔吐等症狀。開業藥師王俊傑表示,乙醯氨酚類的止痛藥,每次建議先吃1顆,若是症狀未改善,再額外多加一顆,單次最多只能吃2顆,距離下次用藥最多間隔4到6小時,若是一天服用超過30顆就有致命風險。他也建議,民眾若是自行購買止痛藥,若是連續服用3天,症狀都沒有改善,一定要立即就醫,得懷疑是特殊的病灶引起。食藥署則表示,應了解止痛藥正確使用方式,遵照藥師指示及藥品說明書使用。另外,正在使用其他藥品,應主動告知藥師,避免藥品併用可能影響藥效或增加不良反應的風險,例如止痛藥成分常用於退燒藥或感冒藥,一起使用可能造成藥品過量的問題。再來就是用藥期間不飲酒,食藥署提醒,酒精可能會影響藥效或增加發生不良反應風險,例如止痛藥成分乙醯胺酚併用酒精,可能增加肝損傷風險,非類固醇抗發炎類止痛藥併用酒精,則可能增加腸胃副作用的風險,因此使用止痛藥期間,不應飲酒或併服含酒精飲料。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