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人生最後一段路,
,為了讓末期病患有尊嚴地走,
,停止無效醫療造成更多的傷害。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安寧和緩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只要病患本人或一位家屬簽署意願書,
,就可放棄心肺復甦術或撤除維生醫療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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