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工程行負責人黃姓男子,
,生前送給同居蔡姓婦人的女兒600萬元,
,黃男過世後,
,女兒認為父親存款遭盜領,
,提告要求歸還600萬,
,但蔡女提出黃男生前簽的贈與文件,黃女一審敗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再判敗訴。,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