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的母親(中)長年為兒子冤死奔走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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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最高檢察署前特偵組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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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江國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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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還原當年軍方暗夜刑求逼供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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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陳肇敏等退役軍官被判賠關鍵。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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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向陳肇敏等五位前軍官求償五千九百五十七萬勝訴,關鍵因素是最高檢察署前特偵組當初重查姦殺女童命案、刑求兩案,發現案發現場扣案的新證據、並詳查早年軍法如何審案,司法翻案過程,確認陳肇敏與冤死案有關。一九九六年九月,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五歲女童遭姦殺,江國慶被鎖定,隔年江被槍決。監察院二○一○年對「江案」提糾正,特偵組二○一一年隨即與台北、台中兩地檢署聯手追查真相。專案小組重新檢視當年軍方在現場扣押的證物,從案發現場窗戶牆板上的半枚掌紋,查出與曾在空總服役的士兵許榮洲相符;有誘殺女童前科的許榮洲,在檢方偵訊時坦承犯下當年的女童命案。 許榮洲遭起訴後,一審雖判有罪,檢方也認定他是典型的戀童症者,但最後仍距離案發時間太久、罪證不足,獲判無罪確定,姦殺女童的真正凶手至今日真相不明。但重啟調查後,江家家屬乘勢告發陳肇敏等當年負責的軍官。根據司法調查資料顯示,當年軍事檢察官辦案時,讓江國慶戴上眼罩、以強光照射他、強逼江看解剖錄影帶,甚至把偵訊室布置成靈堂、營造肅殺氣氛等,都被認定重大違法;陳肇敏雖沒有親上法檯審案,卻被查知親手寫了八張紙條干涉辦案,影響軍法辦案心證。在檢方確認江國慶為冤死後,當時的總統馬英九親赴江家向家屬致歉,國防部先賠償江家一億餘元,再轉向陳肇敏等人求償公帑損失。二○一一年十一月並向法院遞狀對陳肇敏等八名關係人聲請假扣押;之後,國防部在二○一二年四月發聲明說,江國慶案歷十五次審議,陳肇敏否認有法律責任,向陳求償一四七四萬多元。依昨天最高法院的判決認定,陳肇敏明知反情報隊人員不能偵查犯罪,且部屬所擬訪談計畫涉及以不正當方式取供,竟予以核准;曹嘉生除違法指示承辦的黃瑞鵬簽辦對江國慶施以禁閉處分,且對陳肇敏的作為,未表示反對,屬有重大過失之違法行為。柯仲慶、何祖耀以不正當方式訊問,二人執行該職務,屬故意不法。江國慶七十多歲的母親昨天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事情已過去這麼多年了,如今心情已平靜許多,不願意再多回想這段令人傷心的往事,既然法院已經判決確定,只能接受法院判決的結果,現在只想好好度過餘生,也感謝過去曾經幫助過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