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上人家」小檔案

所謂「溝仔尾」就是花蓮市自由街大排水圳的尾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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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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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勢較低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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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重慶街、福建街、成功街及南京街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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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是風情萬種的夜間休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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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不少各行各業的「溝上人家」在此營生。
日據時期即存在的「溝仔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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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鄰近花蓮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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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繁華商圈,提供旅客夜晚娛樂場所,酒家、茶室、妓女戶雲集,除了特種行業外,餐飲、服飾等行業也隨之興起。
自從北迴鐵路通車,花蓮火車站西遷後,溝仔尾繁華落盡,景觀日趨紊亂,93年市公所委託台大城鄉基金會規劃溝仔尾水道周邊景觀及特色規劃設計。
95年底至96年9月,花蓮市公所完成溝仔尾福建街至南京街段的攤位拆除作業,但針對南京街至中正路段的「溝上人家」拆遷作業,召開七次協調會不成。96年8月6日,市公所執行強制拆遷行動,遭縣政府下令警方阻擋,市長蔡啟塔憤而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控告縣長謝深山、縣警察局長耿繼文涉嫌妨礙公務、瀆職。
96年11月1日,市公所再度發動「拂曉攻擊」,執行拆除作業,公所人員與住戶發生肢體衝突,警方只坐壁上觀。
為讓拆除更有依憑,市公所97年提請訴訟,花蓮地方法院在98年5月判決住戶敗訴,如今三審定讞,「溝上人家」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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