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澎湖夾毒闖關17次 不服上訴仍判8年

顏姓男子涉嫌搭機赴台北買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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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機夾藏運回澎湖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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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他符減刑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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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改判8年。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顏姓男子涉嫌當藥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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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赴台北運毒回澎湖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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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品綁腹部登機躲避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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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前年警方在顏的住處搜出安非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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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透露「搭飛機去買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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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17個運二級毒品罪、10個販賣二級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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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8年4月,顏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他全盤托出犯行符減刑改判8年,可上訴。這起「台澎運毒路線」的成員阮姓越南籍女子也協助運毒2次,一審判4年,她雖供出上游藥頭,法官認定其他犯嫌已先供出,反而不能減刑,上訴二審改判4年8月。判決指出,顏男偵訊時大方坦承「我有搭飛機的每一次,其實都是去買毒品」,除了自用,都有賣給別人,檢警依據供述,確認2016年1月底顏首次搭機赴台北運毒,由陳姓男子陪同,花3萬元向綽號「小飛」藥頭買2兩安非他命(約70公克),再從松山機場搭回馬公機場,之後1到8月間,顏每月搭機澎湖、台北往返2到3次有16次,回馬公後,交陳姓男子販毒共10次。阮女則在2016年7月2度由陳姓男子陪同赴台北,將毒品夾藏腋下,搭機闖關回馬公,阮女雖求情對我國法令不清楚,為負擔小孩生活費鋌而走險,但法官認為她夾藏毒的行為顯示明知違法,且本身有毒癮,不值得同情。至於負責居中聯繫上、下游的陳姓男子,涉運及販賣二級毒品判7年10月;阮氏女販賣二級毒品判4年4月,兩人未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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