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恐龍哥 市警罰6萬

高市上月21日舉行萬安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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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車管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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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一隻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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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PO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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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察局上周五對「萬安恐龍哥」28歲高姓男子裁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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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高雄縣市合併以來首次違反民防法裁罰者。高市鼓山警分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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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演習規定實施人車管制、道路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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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有穿恐龍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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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鼓山區明誠三路靠近龍勝路口橫越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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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樓朝馬路觀看居民攝錄過程,上傳至網路。高市警察局指出,萬安恐龍哥違反民防法第25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高市警局裁罰6萬元,當事人在收到罰款處分書後,可提出行政訴願,若不提訴願,須在2個月內繳款,否則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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