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效應/合資四模式 做大連鎖版圖

許多創業者感嘆合資生意不好做,花旗兩法寶 助台商攻海外,殊不知許多加盟連鎖企業,蔡英文生技政策 陳建仁主導,正是運用合資關係的建立,球星看好熱火 豪:會打得非常膠著,不但能提高加盟控管度,單車騎一半…58歲律師突心痛 一下就走了,更能選育留用人才,發揮人力資源的最大效用。加盟企業的商業模式,簡化為公式即是:B2B2C,連鎖總部(B)招收外部加盟店(B)用以經營顧客(C);與直營連鎖的B2b2C,連鎖總部(B)建置直營店(b)來經營顧客(C),差異即在於建店投資與人力資源的外部整合或內部養成。 直營與加盟並非一刀切,透過與外部加盟者和內部同仁合資關係的建立,運用股權與內外部創業者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在連鎖企業的經營運作上是屢見不鮮的。連鎖向被譽為「最靠近創業的就業」,連鎖企業由於以量化開店成就規模經濟,所以無論採用直營或加盟發展,均須培養店群的經營人才,店長即是一家店的經營者,而每一家店也都是獨立核算的。「合資」創業望之卻步,為何卻對「連鎖」企業大有妙用?其實合資建立的是股權關係,善用股權規畫,亦對加盟者或同仁產生了激勵效果。在連鎖實務上,合資開店股東雙方依身分區別,可概分總部或總部高管與加盟者或內部同仁合資開店,無論總部或總部高管占股大小,一般與加盟者合資即劃分給加盟管理,與同仁合資則劃歸直營管理,但從總部控股結構而言,此四種情況並不相同:一、加盟公司與加盟者合資:一般而言與外部合資,多會讓加盟者占大股,做為激勵加盟者更加投入經營誘因,加盟總部藉形成合資關係,一方面提高控管度,一方面提升加盟店為子公司,形成更緊密的關係,另亦有加盟總部占大股之規畫,多會在分紅時讓利給加盟者。二、加盟公司高管與加盟者合資:此為合資加盟主要的股權規畫的架構,透過與加盟公司高管(多數即是加盟企業老闆)間個人合資關係的建立,亦可收提升控制力的效果,總部和盟店之間沒有控股關係,縱使高管占大股,也不用合併財報,獨立運作自主性高。三、加盟公司與內部同仁合資:無論公司占股大小,通常雙方關係都更類似於直營店,因為內部同仁,大多原就是店務夥伴,在工作中累積經驗順勢創業,但亦有總部以合資開店為前提召募同仁,強化其入職的意願,亦是連鎖企業人力資源運作上的一著活棋。四、加盟公司高管與內部同仁合資:典型的內部創業,目的是為有效留用店務人才,通常連鎖企業老闆多出身自開店,因此深諳支持同仁開店做老闆,才不致將有志創業的成熟人才往外推,同時在加盟條件上,也會有優於外部加盟的資源提供與方案規畫。許多直營連鎖企業,亦會開放店股讓同仁參與投資,畢竟股東關係比主僱關係,更有助長期留住人才。值得注意的是合資開店與開放總部股權認股,以及股票選擇權的使用,三者有著很大的不同。善用合資,以股權規畫鎖定人才,加盟連鎖也能像直營連鎖一樣,形成共同品牌的歸屬感,又連又鎖、沒有分野。(作者是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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