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案 英法官認定台灣為政治實體

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林克穎引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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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甫開庭即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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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具有「領地」地位的政治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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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進行實質審理。法官的認定對我國是一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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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程序中已先打贏程序戰。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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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丁堡地方法院第二天審理林克穎引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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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時間昨天十時 (台灣時間晚上六時)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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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馬凱弗(Kenneth MacIver)一開庭即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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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定台灣是具有「領地」地位的政治實體。
陳明堂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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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示台灣對林案有管轄權後,引渡庭即進入實質審理程序,了解林克穎在台灣肇事及受審經過。庭訊迄英國下午一時結束,暫時休息,下午將繼續開庭審理。
林克穎的律師在昨天的首日庭訊中質疑台灣與英國沒有邦交,也不具英國二00三年引渡法案第一九四條規定的「領地」(Territory)地位,因此台灣與英國於去年十月十六日簽署的「有關林克穎引渡備忘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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