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婦人在丈夫過世後想獨吞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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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友人偽造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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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養女分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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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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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也被對方拿來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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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回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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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婦人的丈夫7年前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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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100萬元遺產,因丈夫生前曾收養女兒,遺產應由母女2人平分,她想獨吞遺產,和余姓男子串通偽造債權吞遺產。
謀議既定,先由林姓婦人偽造和丈夫共同簽署的185萬元本票交給余姓男子,再偽造繼承系統表,沒把養女列入繼承人,余再以母親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直接把遺產扣走,這筆錢還沒交給林姓婦人就東窗事發,林的養女發現後,控2人偽造文書。
案件審理中,法院確認養女有繼承權,余姓男子認錯,拿出50萬元做為養女的遺產,仍被判4年徒刑,林姓婦人也被判2年徒刑。
林姓婦人不甘心沒拿到分文,認為「被騙」,以自己有繼承權,向余姓男子請求損害賠償、返還不當得利,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婦和余男子共謀製造假債權,奪取遺產,余的犯行是經林婦同意,林婦對余沒有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且余扣下的50萬元,也講好做為抵消林婦和前夫所生兒子的債務,法官因此判余不必吐還這筆錢,讓林婦落得分不到任何遺產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