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越野車闖火炎山 5人被判刑6月

台中市陳姓男子去年初透過臉書社團號召4名同好騎越野機車擅闖苗栗縣三義鄉火炎山自然保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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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及汙染沖蝕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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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方法院將陳男等5人依妨害文化資產保存罪判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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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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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在臉書貼道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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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支付公庫8至10萬元。苗栗縣三義鄉火炎山自然保留區未經申請許可不得擅入。圖/警方提供 分享 facebook 火炎山因大安溪切割及侵蝕、崩塌作用形成壁立山峰、礫石層、卵石流、地下伏流等特殊地形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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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自然地質景觀及保育原生馬尾松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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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被公告為自然保留區。新竹林區管理處指出,保留區非經申許可不得進入,也不能破壞地景、地貌等自然狀態,否則都可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究辦。陳姓男子等5人去年初騎越野車闖入火炎山自然保留區,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須PO道歉文及支付公庫8萬至10萬元。 圖/警方提供、翻攝自陳男臉書 分享 facebook 陳男去年1月4日透過臉書社團邀集越野車同好,8日上午8點陳男與4名同好各騎越野機車闖入火炎山自然保留區,事後陳男將影片PO在臉書社團,還留言「我有叫警察到出口攔截……,沒遇到嗎?」林管處發現後報警,將陳男等5人移送法辦。檢警調查,陳男等人進入火炎山自然保留區第3條沖蝕溝,沿沖蝕溝的卵石流往上騎,導致區內的礫石非自然崩落,並在礫石遺留輪胎橡膠痕、機油痕,破壞並改變區內的自然狀態,檢方將陳男等5人起訴後,5人都認罪,檢方聲請改採認罪協商。陳姓男子等5人去年初騎越野車闖入火炎山自然保留區,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須PO道歉文及支付公庫8萬至10萬元。 圖/警方提供、翻攝自陳男臉書 分享 facebook 法院審理時,林管處要求陳男等5人在個人臉書及社團貼道歉文3個月,內容為「 本人於106年1月8日擅自騎乘越野機車進入火炎山自然保留區,改變及破壞保留區內原有自然狀態,對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行為甚感悔意,並保證日後不再破壞環境生態的行為」,陳男等5人也當庭照辦。合議庭依認罪協商內容,以妨害文化資產保存罪將陳男等5人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都緩刑2年,發起人陳男應支付公庫10萬元,其餘4人應支付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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