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轄下財團法人年終 遵照辦理

立法院朝野協商達成結論,血糖機,要求自102年度起,出勤管理,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出勤系統,年終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發放。金管會表示,門禁讀卡機,金管會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氧氣製造機,目前僅金融研訓院及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識別證,應都會遵照要求辦理。
金管會主任祕書林棟樑表示,電腦打卡系統,若根據公務人員標準發放,醫療儀器,因為公務人員年終獎金為1.5個月,考績甲等可拿考績獎金1個月,考績乙等可領半個月,考績更差者,則無考績獎金。因此,這些財團法人員工的年終獎金,約可領1.5到2.5個月。
至於過去金管會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年終獎金標準,是多少?金管會銀行局表示,過去研訓院的年終獎金發放,多參照公營金融機構,最高可達4.6個月。不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因為去年才成立,今年是第一次領年終獎金,沒有比較基準。
金管會還表示,像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特別補償基金及證基會等,因為金管會捐助成立資金,沒有達到50%,因此,不屬於金管會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則是國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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