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追討退休金 資方判賠61萬

冼姓婦人工作15年自請離職,員林重劃區供電 縣府鎮所踢皮球,發現自己符合退休條件,呂秀蓮成立後援會 左批柯右打馬,請公司支付退休金;資方認為她辭職不可再申請退休。台北地院認為,馬蘇15日辯論 雙方備戰,退休金請求權自離職起5年內可行使,主婦聯盟供貨商:用地瓜粉那批出問題,判資方須付61萬5000元。
58歲冼姓婦人原在台北市某貿易公司工作,統盟10月營收月減9.8%,去年5月因健康因素自請離職,路標混亂 馬總統鼓勵民眾挑錯,2個月後發現自己符合請領退休金條件。
冼姓婦人到公司請求給付退休金,公司未理會;2周後她向勞工局申訴,公司認為她當時是辭職,拒絕給錢。
冼婦委託法扶律師打官司,主張退休金是「延期後付」的工資,勞工有請求權,不因終止僱傭契約受影響。
法院認為冼姓婦人辭職時已符合勞基法規定的自請退休的要件;她當時雖沒明確提退休,但退休金請求權可在5年內行使,判資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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