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三」機車行禁賣車 尋求解套

街頭巷尾都可見機車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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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開設在住三的機車店只能修理、不能買賣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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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市內高達七成的機車行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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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連續開罰甚至斷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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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業者反彈。
市議員汪志冰接獲北市機車商業同業公會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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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市議會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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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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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情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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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使用機車比率高,市府應斟酌機車普遍性和使用便利性,修改相關規範。
市府都發局長邊泰明承諾,將在1個月內找公會協商了解店家分布情形,在不影響居住環境品質下,討論土管條例可如何修改。
依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機車行若開設在住二、住三,只能提供維修服務,不得買賣機車,否則可開罰6至30萬,並可連續處罰,若業者拒不改善,可斷水斷電。買賣則屬於零售業,和服務業性質不同。
汪志冰統計,北市約有110萬輛機車、機車行1500家,其中1000家主要開設在住三,等於七成都違反土管條例,業者只要被檢舉,高額罰金等同強迫歇業,根本無以為繼。
她表示,機車行販售機車已成常態,「北市哪一家機車店沒有賣機車,只專做維修?」若機車店無法換地方開設,市府應在顧及環保、居住環境品質下,設法調整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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