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肉粽辯罹癌恍神 原來是慣犯

一名婦人到肉粽攤見店主不注意,

下酒菜

,偷走1串20顆共值600元的肉粽,

必買年貨

,婦人被警方查獲時聲稱,

網站租用

,罹患癌症還要照顧女兒,

自然排序

,生計無著;警方調閱資料發現婦人曾有多次竊盜前科,

年節禮盒

,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秦姓婦人昨天上午在市區自強路一處肉粽店佯裝選購粽子,

租車

,趁老闆招呼其他顧客時,拿走一串肉粽離開。在旁等候的一名顧客察覺有異告知,老闆趕緊追出把她攔下並報警。
員警隨後在秦姓婦人的手提袋裡發現裝有20顆肉粽的塑膠袋,婦人坦承拿走肉粽,聲稱因罹患乳癌,精神不濟,忘了付錢,絕非存心偷竊。
她向警方訴說,要照顧身心狀況都有疾病的女兒,精神壓力大。但警方查出婦人是慣竊,依法送辦。,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