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混幫派 性侵還索錢

綿羊女遇上網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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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1名女子因網上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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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林姓男子見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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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她借錢上摩鐵開房間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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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臉自稱是幫派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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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恐嚇、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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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多次性侵她,還「強借」5萬8千元;新竹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林3年10個月徒刑。
法官調查,新竹縣26歲林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結識同年女子,隔天就約見面,兩人同車往摩鐵途中,林向女子借2000元開房費,接著發生性行為,女子吐露自己有男友,引來林男不滿,兩人起口角。
林男當場飆怒,翻臉嗆說「我是幫派份子,外號阿志,別人聽到我就會害怕,妳欺騙我,我很不爽」,女子下跪求饒,林竟稱「妳要讓我氣消」等,並逼迫被害女子為他口交。
當晚,又強迫女子與他發生性行為,得知女子有存款,竟恐嚇女子領出戶頭內全部存款5萬8000元借他,一切可一筆勾銷,否則要將發生性行為的事告訴女子男友,及對女子不利,女子恐懼屈從,帶著林男到超商領錢。
女子後來催林男還錢,林約她碰面,兩人在摩鐵裡,林要求「看妳的表現,再決定要不要還錢」,強迫林女幫他口交。
女子因再受騙、受恐嚇威脅,決定不再做沈默羔羊,在赴約前先報警,警方趕到現場逮捕這匹網路狼。
法官認為,林男一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手段惡劣,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並返還借款,開庭時也當庭道歉,被害女子表示願給林男自新機會,新竹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林男3年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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