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保時捷撞死婦 無力賠判10月

中市謝姓男子駕保時捷轎車,

上衣

,撞死許姓婦人,

名片 台北

,她的丈夫蔡男要求謝賠償1000萬元,

七期房價

,謝辯稱自己開的是中古保時捷,

電器噴漆

,車子已賣掉,

台中安太歲財神廟

,向親友借錢籌款460萬仍不足賠償,

裝修工程

,法官以謝男未取得被害家屬諒解,

製氧機

,昨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10個月。
檢審查出,

中翻法

,37歲謝男100年3月20日晚上駕保時捷轎車,

防靜電

,經南區一處路口,疑超速行駛撞上許姓女騎士,許婦機車倒地,頭部重創送醫不治。
被害人許婦的丈夫蔡男認為可開保時捷,就是「富二代」,指謝男逆向撞死妻子,造成整個家庭破碎, 讓他成為「活死人」,還要撫養3個求學的小孩,要求賠償1千萬元,否則還他太太。
謝男則說,希望與被害家屬和解,且先籌賠償金額,案發後即將中古保時捷賣100萬,又向朋友、親人借款300萬,加上保險的160萬共460萬,但對方堅持要1000萬,無力負擔。
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查出謝男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超速行駛,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謝男撞死許婦,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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