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見棺中人想開死亡證明 無法證明是胞姊

楊姓男子聲稱胞姊在菲律賓車禍身亡,

出勤系統

,到戶政單位辦理死亡登記時,

洗滌塔

,被認為死亡證明疑似偽造而拒絕;他打行政訴訟,

男裝

,但法官調查發現,

連續式封口機印字

,證人只遠遠看見棺木中有人,

量背架

,無法證明死者是楊女,

研磨液

,骨灰又載明為男性,

七期房屋出售

,無法斷定楊姊生死,

中壢清潔公司

,判楊敗訴。
楊姓男子去年八月拿著菲律賓核發的死亡證明、張姓友人和張的女友出具的死亡事實證明書、遺體光碟,

護腰

,到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姊姊的死亡登記。他說,姊姊於二○一二年五月三日傍晚在菲律賓馬尼拉市車禍,送醫後當晚不治;他於六日委託張姓友人到菲律賓處理姊姊的後事。
不過戶政人員發現,楊女死亡證明五月廿五日核發,驗證日期是五月十日,程序有問題;且向菲國國家統計局及馬尼拉市政府查詢,皆無楊女死亡紀錄,拒辦死亡登記。
楊提訴願遭駁回後提行政訴訟,主張如果菲方文件有問題,戶政事務所應協助他補足申辦文件,不應拒辦。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查,出具楊女死亡事實證明書的張姓男子與其菲籍女友,只遠遠看到棺木中躺一個人,無法確認棺中人是否為楊女;菲國衛生署檢疫局骨灰檢疫證明書記載骨灰為男性,以上疑點均無法認定楊女死亡,戶政單位以文件有問題拒辦死亡登記有理。,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