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服裝設計師吳季剛「MISS WU」商標遭駁回案,
台式泡菜
,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昨天表示,
產品代銷
,單純稱謂加上姓氏,
百菇泡菜
,識別性不足,
韓國泡菜
,但識別程度會隨時間改變;美國第一夫人蜜雪兒‧歐巴馬與總統夫人周美青等知名人物都曾穿過MISS WU服裝,
專業網頁設計
,今年吳若檢附足夠使用證據,
下酒菜
,再度提出申請,則有通過可能。
王美花說,周美青、蜜雪兒穿著證據都會有助申請案通過;吳季剛最初提出時間是二○一一年,今年如果能夠檢附足夠證據,顯示消費者可容易將MISS WU與特定品牌連結,將核准註冊。
不過,蜜雪兒早在二○○九年總統就職舞會上,就曾穿過吳季剛的禮服,也立刻讓吳季剛聲名大噪;周美青更是多次在國慶大會上,選穿吳季剛設計的服裝。
王美花說,二OO九年修改「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就是因為發現稱謂加姓氏商標已太多,消費者已難以辨別;早在吳季剛之前,曾有國內設計師申請MISS WU服裝類商標,也因同樣原因遭駁回。
此外,當吳季剛提出申請案時,智慧局曾告知MISS WU難以指向特定品牌,通過機率不高,建議吳季剛以全名或是Jason Wu註冊,本案當初檢附證據也不足。
【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MISS WU」遭駁回,智慧財產局認為商標的識別性及證據不足。台聯立委許忠信表示,智財局標準太嚴苛,依規定,只要其他服裝業者無使用必要,就應准許商標申請。
許忠信指出,我國的商標法與德國的法規相同,商標申請允許與否,關鍵在於是否有「讓他人使用自由的必要」;只要服裝業中,沒有其他人使用Miss Wu當作商標,就應允許吳季剛申請。
他說,像「阿里山高山茶」就是廣泛的通稱,不可被單一業者註冊為商標;但「MISS WU」不一定只能翻譯成「吳」小姐,台灣若嚴苛以待,無助台灣發展自己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