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男子因不滿許姓男子追求他的黃姓女友,人事出勤管理,夥同女友找人一起藉故約出許男,識別證帶,涉嫌打傷他,血壓計推薦,再押去領錢,出勤系統,才放他離開。基隆地檢署偵結,打卡鐘,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郭男、黃姓女子以及助陣的郭姓友人。
起訴書指出,醫療床,許姓男子喜歡黃姓女子(21歲),電動床,曾向黃女表態要追求,還趁機親吻黃女。黃女拒絕後,向郭姓男友(22歲)告狀,郭男聽後大為不滿,問黃女「要不要幫妳討回來?」黃女說好。
今年1月30日下午4時許,郭男和黃女透過黃女不知情的學姊,約許男出來談判;許男6時許獨自赴約。雙方見面,一言不和,郭男打電話要6名友人到一處公園內等候,再邀許男「換地方」詳談。許男不疑有他,和郭男、黃女等人共乘計程車前往。
郭男見公園內沒有監視器,把許男帶到公廁旁,和助陣的郭姓友人各拿1支電擊棒電擊許男,其他5人則徒手圍毆。許男不堪被打,苦苦哀求。郭男等人喝令交出提款卡,再押著許男到附近提款機,先後領出1萬2千元,由郭男和黃姓女子及助陣的友人平分,才讓許男離開。
基隆地檢署偵結,將郭男、黃女及助陣的郭姓男子,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另5名不知年籍姓名的助陣者由警方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