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盧志英反映:部分駕駛人在主要幹道要左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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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在最內側車道排隊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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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直接從中間車道切入最前方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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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趁左轉綠燈亮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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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勢直接左轉。看在守法排隊的駕駛人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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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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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甚至連警方在場指揮交通時也曾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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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見取締。
記者查訪:桃園市大興西路與經國、中正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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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及國際路口,都有此現象。
縣警局交通大隊回應:駕駛人應使用左轉專用車道或內側車道左轉,若從直行車道直接左轉,不管有無在路口中停等,只要完成轉彎,就視同「轉彎車占用直行車道」,可罰600至1800元。
但這種動態違規須靠錄影蒐證告發,一般來說,站在路口指揮交通的員警很難直接取締,如果民眾事後提供行車記錄器,違規車號拍攝清晰,警方就可開單,讓不排隊左轉的駕駛人受到處罰。
此外,駕駛人在左轉專用車道上遇紅燈時,一樣要在地面最粗的停止線前停車,越線臨停視為闖紅燈,至少罰900元。綠燈亮時,駕駛人可循車道延伸至路口的導引線(兩側虛線)往前行駛,遇短停止線再停車等待左轉燈號完成左轉,此時若稍微超越該停止線,不用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