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 上訴最高法院一律開庭

死刑案件在判決確定前,考勤系統,將一律經過公開辯論程序,護理床,不再「密室書面作業」。最高法院昨宣布從下個月起,考勤軟體,死刑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門禁管制系統,全部都要開庭;經由檢察官、被告律師交互辯論,製氧機,再由合議庭定奪生死。
民間司改會肯定最高法院終於對死刑案件進行言詞辯論,電動床,執行長林峰正表示,醫療床,判決死刑是剝奪人民生命權的極刑,即使被告是人神共憤,也應該讓他在公開法庭,給予最後陳述的機會,以彰顯司法對生命的尊重。
最高法院表示,死刑案件關係被告生命權的剝奪,判決確定執行後將無法補救;為了讓量刑更精緻、妥適,經過辯論,再斟酌被害人家屬意見裁判,能使罪與刑相當。
目前二審判處死刑、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並不多,不超過五件;其中之一就是已訂出開庭時間的吳敏誠案,最高檢察署派出參與辯論的是檢察官江明蒼。
司法院尊重最高法院針對死刑案舉行量刑辯論的決定,也認為很有意義。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司法院考慮就過去的死刑案作量刑分析,找出法官決定判處死刑的各種因素。
據統計,一九四八年到今年十一月,最高法院判決死刑確定人數為七百八十三人,因死刑卷證不會銷燬,可供分析研究。
對於最高法院審理死刑案件的重大改變,有基層法官指出,表面上是重視人權,實際是上個月立法院審查預算,立委指摘最高法院數十年來怠惰言詞辯論程序,凍結預算並且要求改進,才迫使最高法院態度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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