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酒駕不罰? 買車被騙

喜歡小酌的王姓男子曾酒後騎車被警查獲移送、開罰單,

好吃泡菜

,他聽信業者所言,

油甘

,誤以為騎電動機車酒駕不會被罰,

網站租用

,被警攔查還振振有詞「拒測」,

冷凍食品宅配

,警員解釋新修法令,

台式泡菜

,他接受酒測值達0.5毫克,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訊後昨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永興派出所巡警在北區進化北路、榮華街口,見男子騎車一路搖晃,攔停盤查,王男理直氣壯表示有喝酒,但沒酒後駕「車」,自己騎的是「電動車」。警方告知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含意與構成要件,且交通部與法務部解釋,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都屬動力交通工具。
王男酒測值達0.5毫克。他說,聽信電動機車業者所言,以為騎電動機車酒駕不會被罰,花3萬8000元買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