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
,藉由提出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方式,
,確保能隨時到庭接受偵查、起訴和審判,
,因而獲准停止羈押,
,在台灣或港澳星馬都稱為「交保」,
,在大陸則稱「取保」。不過台灣稱交保「候傳」,
,大陸與港澳星馬都稱為「候審」。,
,,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