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法庭上路/主流框架 誤解部落文化

原民法庭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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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牽涉原民文化習俗的訴訟都可能有不同的判刑;「本來就應該這樣阿」!不少原民認為過去有太多的「冤枉」和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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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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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原民法庭或專股能保障原民權益。
高雄市綠色協會副理事長魯台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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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常見的訴訟案就是撿拾漂流木做家具或用來蓋學校、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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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此遭判刑;在原民觀念和文化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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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部落傳統場域內的就是「自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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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原民因為這樣被判刑都不滿。
茂林魯凱族人曾因在河床撿石塊回去蓋石板屋而被判刑;魯台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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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板屋是魯凱文化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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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族人往往一不小心跨足保護區就被依法送辦。
原住民數百年來就有一套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有不同的思考邏輯和文化習俗;屏東排灣族公主曾巧忻表示,法律不能以所謂的主流文化來框架原民的生活,不少被判刑的原民其實沒有惡意和犯意,只是因為不熟悉法律或者不小心越過水源保護區就被法辦,對原民來說很不公平。
曾巧忻說,各族部落中都有很多老一輩的族人不認識漢字,也不會說國語,在法庭上又面臨通譯員的翻譯正確與否,如造成法官誤會即易導致判決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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