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對保險業增立即糾正措施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陸漠視護照爭議 王郁琦:傷台灣感情,為完善保險業退場機制,陳啟祥律師:棄緩起訴拚無罪,擬比照銀行業建立「立即糾正措施(PCA)」。目前「銀行法」有立即糾正措施法源,櫃買中心:投資人應對投信有信心,但「保險法」無此法源,若要針對保險業實施立即糾正措施,未來不排除修「保險法」。
金管會在接管國華人壽3年多之後,終於在去年底成功標售國華人壽。但也因為國華人壽的賠付金額接近900億元,讓各界對處理問題保險公司,須付出慘痛代價,餘悸猶存。
李紀珠周五出席一場保險業風險管理研討會時,在會中呼籲,台灣保險業者應該落實公司治理並加強風險管理,她還特別提到,金管會擬比照現行銀行監理制度,考慮建立保險業的「立即糾正措施」,以完善保險業退場機制。
李紀珠說,台灣保險業正面臨「3低1高」的艱難經營環境,即低利率、低利潤、低淨值及高風險,經營非常辛苦,因此,保險資金更應該做有效運用及活化。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指出,目前「銀行法」第44條、44-1條及44-2條的規定,就是所謂「立即糾正措施」;也就是針對各銀行,依資本適足率(BIS)不同,進行分級監理,當銀行的BIS愈低時,所採取的立即監理措施,會愈嚴厲。例如資本適足率低於8%,禁止盈餘分配,低於6%,除禁止盈餘分配外,還限制高級主管人員報酬。
銀行局表示,台灣銀行業BIS相當強健,銀行法中,雖然有「立即糾正措施」之後,但銀行局並沒有據此監理過銀行。目前該機制是「備而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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