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租屋處共用的浴室偷裝針孔攝影機,
冷凍櫃
,拍下另一名女房客入浴畫面,
PC銘版
,涉及妨害秘密罪,
新秘課程
,被判處拘役55日。被害人另訴請賠償精神損失,
鞋櫃
,台南地院判決應賠償12萬元。
在電子公司擔任工程師的陳姓男子,
高雄清潔公司單次清潔
,去年元月間在租屋處2樓的浴室窗戶旁,
T恤
,偷裝針孔攝影機,
手持式噴字機
,偷錄黃姓女房客沐浴,
VIP卡製作
,並從電腦中觀賞。經被害人發現可疑,
商用會話
,報警查獲。
陳姓男子坦承犯行,被判處拘役。但被害女子擔心影像外流,整天惶恐不安,在家或是在外面上廁所,都感到恐懼,經就醫後,診斷罹患「環境適應障礙併混合性情緒特徵」,黃女訴請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
法官認為黃女因陳的行為,精神受到損害,參酌雙方學歷與收入,判決賠償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