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現場原貌 以利蒐證破案

蒐證攸關案件成敗,

鐵櫃

,苗栗縣警局鑑識課發現,

台中房屋仲介網

,有些案件因現場太過忙亂及人員的慌張,

日翻中

,導致破壞現場完整性,

備審資料輸出

,以致案件「開花」,

花蓮住宿推薦

,喪失先機。
苗栗縣因現場遭破壞,

噴漆

,造成偵查瓶頸,

扁平足

,最有名案例為2007年12月的中油公司探採事業部政風室督導陳建煌命案,身中24刀,慘死宿舍,因發現人與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時,已踩踏地面血跡,無法有效鑑定,因此缺乏直接證據,對起訴殺人的被告,只能判決無罪確定。
縣警局鑑識課長郭守明說,其實全民都可以加入蒐證行列,以住宅竊盜為例,當被害人發現住宅遭竊或侵入,總會慌張清點財物,無意中破壞現場;此外,若發生人員傷亡重大刑案,救護過程中,建議應保持冷靜,第一時間報警處理,盡量保持現場完整性,避免無法採證完整證據。
至於發生交通事故案件,車輛位置應盡量保持原狀,若有人員受傷,當然救人優先,民眾可以利用手機或照相機先拍攝案發當時原貌,等待員警到場處理與排除。
郭守明表示,現行法律強調人權法治、程序正義,勘察採證到完整的科學證據,就顯得特別重要,否則證據力在偵、審過程,或是釐清事故原因,都會衍生質疑與爭議。,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