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詐騙案 1人保出40被告

四十六名跨國詐騙集團成員今年初押解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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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日前起訴移審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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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同意四十四名在押被告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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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三人十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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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四十一人各一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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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大嘆辛苦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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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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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檢警氣餒。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佳秀另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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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名被告全由馬姓男子一人辦交保,相當不尋常,很難不聯想「有金主出資」,檢方要追查。
新竹地院發言人陳健順提出,法官裁定的交保金額,是依據被告犯罪情節及考量被害人數、詐騙金額,目前檢察官查出被害人有三人,集團詐騙所得約六萬九千元人民幣(約新台幣卅四萬五千元),加上大部分被告都認罪,才會交保。
陳健順表示,依刑事訴訟法,若非重罪,在被告認罪情況下,法官可裁定採取簡式審判程序,節省訴訟資源,「採簡式程序不代表就會輕判」。
陳佳秀表示,檢警當時查出集團撥打詐騙電話逾上萬通,被害人超過千人。因被害人都在大陸,且集團成員早一步將電腦內的相關資料銷毀,以致檢察官能查出的犯罪事實有限。
警方表示,光是調閱通聯紀錄一支門號就要一百廿元,付出的時間、金錢都高,「刑度真的太低了」,嫌犯被抓後不久又重起爐灶,再犯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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