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婦酒醉遭撿屍產子 通姦不起訴

桃園縣婦人前年與丈夫離婚後四個月產下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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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前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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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算出她懷孕時程非自己的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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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通姦罪想逼出小王。
婦人告訴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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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與前夫打離婚官司時到夜店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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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撿屍性侵,後來懷孕想墮胎,但擔心影響爭取小孩監護權,才忍辱產下。
檢方認為,並無其他通姦積極證據,無法排除婦人是遭性侵才懷孕產子,今天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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