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莽開車門 害人撞上變植物人…判賠

李姓男子5月間在寶清街路邊停車時,

贈品設計

,貿然打開車門,

護腰墊

,致後方騎機車的林姓男子撞上車門成為植物人。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重傷罪,

指甲彩繪推薦

,判他有期徒刑7月,

廣告攝影

,緩刑5年,

良欣

,並按月支付1萬5千元,

波麗貼紙印刷

,至賠償滿180萬元止。
北市警交通大隊組長蔡和民指出,

花園設計

,小客車開車門造成車禍的案件,不論是駕駛從左側開車門,或是乘客從右車門下車,肇事一定都是駕駛必須負起百分之百的責任。汽車乘客或駕駛人下車時,一定要注意有無人車經過。
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指出,全市1月至11月間,因開車門不當造成的車禍案件,共發生316件,造成250人受傷。,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