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友人同意 借健保卡生子…19歲媽不起訴

基隆巿柯姓女子健保卡遺失,今戰金塊先固防 林書豪信心之戰,情急之下借吳姓友人的健保卡赴婦產科生產,審查土地看錯地 市府挨批離譜,並在病例表上偽簽友人姓名,吸入催產素 已婚男保忠貞,因涉嫌偽造文書、詐欺,潛力股/超豐 邁入淡季 停看聽,被移送法辦,感恩節後美股佳,但檢察官認為,行政院公布施行「明道條款」,她借用他人健保卡雖屬不當,但事先已徵得對方同意,並已繳清醫療保費,昨天偵結不起訴。
中央健保局醫管組副組長林阿明表示,遺失健保卡,可申請補辦,當天辦當天發,若無時間補辦,也可先自墊醫療費用,事後再申請核退,就算積欠保費,若危及生命亟需就醫,也可向醫療院所申請例外就醫名冊,依健保計收醫療費用,實無必要冒用他人身分看病。
警方移送指出,柯姓女子(19歲)去年5月8日急於分娩,但健保卡遺失,來不及補辦,擔心未持卡住院生產要多繳醫療費用,央求吳姓友人(19歲)出借健保卡,9日冒充吳姓女子到基隆巿一家婦產科診所生產。婦產科診所事後發現本人容貌與照片有異,更正健保資料,並報警處理。
檢察官調查認為,要構成偽造署押罪,必須未經授權或違反本人意思,假造他人名義製作署押,若未違背本人意思,就不成立,由於吳姓女子已承認借人使用,柯姓女子在住院及生產期間的費用已繳清,並已列入自己名下全民健保費用申請,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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