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生領頭 實習生集體討薪遭駁

在成千上萬大學生正尋找暑期實習機會,台中多胞胎臨托 月補助40小時,而且許多是不支薪工作之時,馬總統:國際爭端和平解決,以華裔女生王學丹(Xuedan Wang,昔基測英文50 今全國英單第7,音譯)為首的一批無償工作實習生共同提出告訴,試圖向赫斯特公司(Hearst Corp)索取欠薪。但紐約地區法官貝爾(Harold Baer)駁回這項集體告訴,宣稱他們並不符合屬於同一群體的定義。他們如果真的要打官司,只能分別提出告訴。

紐約律師皮安科(Maurice Pianko)說,法官的裁決使這些實習生更難索取欠薪。

美國廣播公司報導說,王學丹自2011年8月開始,每周在「哈潑市場」雜誌工作五天,在編輯與公關代表之間往來連絡。其他原告分別在「柯夢波丹」、「美麗佳人」、「紅皮書」和赫斯特旗下其他雜誌工作。

這些原告宣稱,他們與正式的全職員工做同樣的事情,根據州和聯邦勞工法,有權利獲得同樣的保護。

赫斯特公司辯稱,本案適用聯邦最高法院1947年的裁決:根據教學計畫免費工作的「練習生」並非員工,不適用聯邦勞工法。貝爾法官同意這種立場,並裁定赫斯特公司顯示這些實習生確實獲得某種訓練。

貝爾也發現這些實習生的工作,以及他們獲得的福利相去極大,使他們無法形成一個特定群體。

皮安科說,如果集體告訴不能成立,很少人會個別打官司,也很少律師願意接受這種案件。他說,雖然許多律師樂於承辦集體告訴,因為個別當事人要求的賠償總數加在一起可能相當可觀,不過律師能夠從本案每個當事人得到的酬勞頂多只有幾千元,還抵不上打官司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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