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金融、銀行及保險產業,
,應與媒體產業完全分離,
,媒體產業包含有線電視系統、衛星電視頻道、無線電視頻道。 金融、銀行及保險業者負責人、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受託人,
,不可以直接或間接投資媒體,
,不可擔任媒體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或以任何方式達到控制媒體的人事、財務及業務。如果違反,取得的股權將沒有表決權且不具股東權利,需限期處分;逾期不處分,主管機關可停止相關媒體籌設許可或營運許可。,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