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子放亮/拒絕的時機

兩個廠商一同來競標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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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番激烈的比拚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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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廠商獲得了合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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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正準備要開始著手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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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A廠商突然說無法執行此案。在不影響專案的進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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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交由B廠商合作。
原本沒標到的案子現在突然從天而降,多數的廠商高興都來不及,沒想到B廠商竟以沒自信完成專案目標而自願放棄,留下一頭霧水的主辦單位。既然沒辦法完成專案,為何參與競標?
【心得分享】
拒絕的時間與理由是一門藝術。在職場裡,若無法跟對方合作,有時候可以稍微晚一些回絕,但若是標案或是專案,就要確定能執行再出手爭取;標到案才回絕對方,不僅擔誤對方的進度,更損害自己的商譽,得不償失!
(作者服務於外商公司,本專欄每周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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