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多 陸配「台灣沒把我們當自己人」

大陸配偶在台灣雖可以取得身分證,建分校還要17年 竹縣要台大還地,受到的社會待遇,萬能黃仕安 繁星達標「很爽」,卻與一般大不同,保障在地生 麥寮、蔦松2校達共識,有陸配表示,彰市鐵路高架化 2方案無共識,她來台多年,想要報考英檢,主辦單位居然支支吾吾,不知道陸配是否可報考台灣的全民英檢。
陸配在台灣多半從事勞力工作,包括在醫院當看護、送病歷、推床,或擔任家庭清潔打掃工作、大樓洗窗工。部分投入餐飲業端盤子洗碗,比較好一點的就當保險經紀人,或汽車銷售,學歷高的還當上證券營業員。
一位陸配王小姐大學外語系畢業,嫁來台灣多年,領有身分證兩年,她想報考中級全民英檢,英檢主辦單位也說不出來陸配究竟可不可以考;讓王小姐感嘆:「台灣社會至今都未將我們當成自己人。」
還有陸配為爭取身分證飽嘗心酸。例如陸配「小芹」是福州人,婚後生下一女,一年多前她攜女來台,先生卻有外遇。小芹說,先生已離家與小三同居,但她為了女兒的教育,只好忍受有名無實的婚姻,因為她一旦離婚就必須返回大陸,骨肉離散,除非丈夫將女兒監護權給她。如今,她為了爭取孩子監護權,只能留在台灣工作,等待四年後拿到身分證。
另一位陸配莉華嫁來台灣,生下兩個女兒,先生卻出軌,後來莉華拿到身分證便與丈夫離婚,一個人辛苦工作扶養兩個小孩。但多位陸配表示,因未與丈夫同住,遇上移民署訪查時,她們常被當成假結婚,將她們遣返,最近就有數起陸配因為移民署認定夫妻未住一起,撤銷了她們的長期居留許可,限十日內離境。
陸配感嘆,她們可能跟先生吵架、感情不睦而分居,有的從中南部到台北工作,移民署卻認定她們無正當理由未與依親對象共同居住,或有關婚姻真實性之說詞、證據不符等為由,要她們十天內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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