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展館弊案 余政憲判刑發回高院更審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於扁家南港案被控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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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去年二審判余政憲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20日撤銷發回更審。
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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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2年7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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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世貿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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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預算36億元。為儘快興建展覽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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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最有利標方式招標,由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審理標案,讓最優建商得標。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家國務費等案時,查出力拓公司涉行賄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吳淑珍再指示余政憲洩漏南港展覽館標案的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文件,讓力拓公司順利標得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
最高法院認為,須釐清余政憲是出於圖吳淑珍何種不法利益而洩密,且二審未說明余政憲為何適用證人保護法減刑及他僅圖利吳淑珍,本身並無所得,卻未適用貪污治罪條例減刑等理由,撤銷此部分,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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