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吊車司機未注意車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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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郭姓女電腦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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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右腿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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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停擺。郭女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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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判決吊車司機及其公司連帶賠償郭女1229萬元。
林姓男子在「福晟」公司任職司機11年。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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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駕著重型吊車沿新湖三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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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轉時未注意郭姓女騎士停在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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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遭吊車輾過,造成右下肢粉碎行骨折等重傷害。
郭女截去右腳,兩年無法工作。郭女認為車禍讓她在29歲斷腿,家人辛苦照料,主張在扣除事發後先領取到的慰問、理賠金後,林姓駕駛和「福晟」應賠償她1633萬元。
林姓司機懷疑郭女買義肢的價格太貴,質疑義肢定期更換的必要性。
郭女表示,依平均餘命來算,她車禍後應該還有56年的歲月,但接下來義肢每6年就得換一次,她應該還需更換9次義肢;法官同意。
刑事部分,林被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部分,判刑1年6月徒刑,緩刑5年,並給付郭女1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