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嚴 喝2瓶啤酒送辦

台灣酒駕零容忍時代來臨! 明天零時起,港股導航/獲利了結 短線回落,將實施新修正的酒駕刑法修正條文,藍委異口同聲 黃世銘起訴應請辭,取締標準更嚴、罰則更重;警政署表示,與郝不同 丁庭宇反對核四停建,以70公斤成年人為例,江揆:將親自主持人口會報,喝一瓶瓶裝啤酒就可能超過罰鍰標準,二瓶以上就可能被法辦。警政署已通令全國警方明天同步大執法,嚴格取締酒駕和毒駕。
交通部也會同內政部修正道安規則,更嚴格規定各類駕駛人酒測取締標準,下修到每公升0.15毫克,超標即開罰1萬5千元到9萬元,同樣於明天起實施。
國內酒駕問題嚴重,警政署統計,今年1到5月取締酒駕違規5萬326件,移送法辦1萬9174件,而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為125人,雖比去年同期減少51人,但日前台大女醫師遭酒駕者撞死,酒駕問題再度震撼社會。
昨天公布刑法新修正條文,酒測法辦標準從0.55毫克下修為0.25毫克,超標就構成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2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重傷處最高7年徒刑,一旦致人於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政署表示,依據新的處罰規定,體重70公斤成年人約喝超過一瓶瓶裝啤酒,就可能被罰,喝兩瓶以上可能移送法辦;警政署已通令全國警方明天凌晨零時起同步大執法。
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另依新修正的道安規則,酒駕如無發生交通事故且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者,其吐氣酒測值為0.18毫克即予舉發,而如肇事或嚴重危害交通安全者,0.15毫克即予舉發。
台灣酒駕已進入零容忍時代,和日本一樣,是世界最高取締標準,警方呼籲民眾喝酒就不要開車,因為酒後騎自行車,裁罰門檻也同步調降至0.15毫克,超標以「危險駕車」,處300元到600元罰鍰。,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