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育兒補助須在籍 原民盼放寬

北市府「助妳好孕」政策成功提高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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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育兒津貼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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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父母與幼兒「都必須」在籍住滿1年才可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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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保留地」須繼承的原住民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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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不可能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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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議員希望放寬。
市府社會局專員林明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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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跨文化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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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與原民會研究放寬可能性,但前提是要經費足以支應。
為提高生育率,市府自民國100年元旦起推出「助你好孕」政策,提供懷孕期健康檢查、生育獎勵、育兒津貼與幼兒園免學費等補助。
4項補助中,僅每個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規定,父母兩人與5歲以下幼兒,必須都在北市設籍住滿一年才可申請,其餘則只要父母其中一人與幼兒在籍即可。
平地原民議員李芳儒表示,由於原住民在原鄉的「原住民保留地」,必須在籍才可保留、傳承使用權,不少原民為了家族傳統歷史,只能「住籍分離」,人住台北,戶籍留在原鄉,若依市府規定,將永遠無法請領生育津貼。
山地原民議員李傅中武也說,北市原民至4月底,不過1萬5331人,近一年符合請領資格的小朋友也僅200餘人,市府應對原民從寬認定。
林明君解釋,與「助妳好孕」其他補助相比,育兒津貼比較屬長期性經濟補助,每個小朋友最長可從出生一直領到5足歲,共可領15萬元,預算龐大,請領資格才較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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